10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商业保险年金(以下简称“商保年金”)的概念,提出了推动业务发展、加强监管的相关举措。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通知》的发布,有利于引导保险公司发挥精算技术、长期产品开发和长期资金管理的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养老保障和跨期财务规划服务。
受访专家认为,《通知》的发布提升了商保年金的市场透明度和认知度,促进商业养老年金和财富储蓄类产品和业务发展,将大大推动作为第三支柱的商保年金市场的发展。(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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