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提出,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方式如下:
(一)划拨用地集中新建。
(二)结合实际在商品住房、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等项目中配建。
(三)存量房转化。符合产权清晰、位置适宜、面积适中等条件的存量房可以转化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四)企事业单位可以利用自有存量建设用地与建设运营机构合作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五)市政府明确的其他筹建方式。(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来源:澎湃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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