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保新规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提高连续参保人员大病保险额度

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完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政策。根据通知,2025年1月1日起,在激励措施方面,广东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和基金零报销人员,相应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有效期5年。此次通知明确职工医保的家庭共济范围。除了参保人本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符合规定的费用。此次通知还鼓励连续参保。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8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800元。两项激励额度可累加。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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