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苟仲文决定逮捕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 记者1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苟仲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苟仲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完)

免责声明: 本文来自梵星网创作者,不代表梵星网的观点和立场。 本网页内容均来自网络采集,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司联系。
THE END
点赞6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