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丨余晖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1月27日消息,潜江市委原书记盛文军被“双开”。
潜江市委原书记盛文军被“双开” 资料图
经查,盛文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贪欲膨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盛文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盛文军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盛文军出生于1969年12月,湖南长沙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曾任赤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赤壁市委副书记,咸宁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
2015年后,盛文军曾短暂进入国企,任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咸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6年9月,盛文军出任咸宁市咸安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同年12月转正。2017年12月,盛文军回到赤壁市,任市委副书记、市长,次年12月任赤壁市委书记。2020年12月,盛文军跻身咸宁市委常委,并继续兼任赤壁市委书记。
2021年7月,盛文军调任潜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8月去代转正。当年6月29日,他被授予“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
2023年7月23日,盛文军出任潜江市委书记,2024年8月被查。
延伸阅读
继赖小民后 李建平成十八大以来第2个被执行死刑贪官
被成为“内蒙古反腐第一大案”的李建平案尘埃落定。2024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经最高法核准,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当日上午依法对李建平执行了死刑。
李建平成为十八大以来第2个被执行死刑的贪官。我国刑法中虽然对于贪污贿赂罪仍然保留了死刑,但是近年被直接判处死刑的腐败官员并不多。在李建平之前,华融集团原董事长赖小民因贪腐17.88亿元于2021年1月被判处死刑,经最高法核准后被执行死刑。
图为李建平受审画面(资料图)
此外,山西省吕梁市原副市长张中生因涉案10.4亿元,于2018年3月被判处死刑。张中生上诉后,2021年10月29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张中生死缓,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024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受贿一案,对涉案11.08亿的白天辉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目前,司法机关尚未披露白天辉案的进一步消息。
公开简历显示,李建平为汉族,1960年5月出生,河北霸州人,大学文化,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李建平进入内蒙古电子学校任教,3年后任内蒙古电子工业局团委书记,1988年10月任内蒙古啤酒厂副厂长,后曾担任呼和浩特市体改委干部。1996年3月起,李建平进入呼和浩特水务系统工作,并于2004年6月起任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兼春华水务公司董事长。2011年3月,李建平被任命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8年9月7日,李建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2019年8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李建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当时,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李建平的通报措辞极为严厉。通报称,李建平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行为底线全面失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未经批准多次出入国(边)境;毫无纪律和法律意识,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要求下属公司为私营企业提供办公场所并进行装修,把下属企业当成自己的“钱袋子”和“提款机”,指使下属国有公司挪用专项资金,在购买住房过程中侵犯国家利益。
李建平还被指长期“亦官亦商”,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肆非法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生活腐化堕落,多次到境外赌博,造成不良影响。
2021年2月,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清除经开区发展的绊脚石》一文,称李建平案是“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并披露了该案的相关细节。
据介绍,2011年3月至2018年9月,李建平利用担任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之便,帮助他人承揽工程收受钱物开始,到后来穷尽所能将手中权力充分变现,金额从几万、几十万,逐渐增加到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亿。
图为李建平资料图,其工作履历未离开过内蒙古
该文透露,李建平以某酒店服务员王某、敖某和社会人员徐某三人名义,注册成立公司,法人为王某,但真实老板是李建平。荒唐的是,在初选董事长、总经理和监事长时,李建平竟然用“石头剪刀布”的方式解决,第一名董事长、第二名总经理、第三名监事长。
李建平嗜赌成性,经常用贪污来的资金在赌场上挥霍。2021年8月,中国新闻周刊曾报道,李建平多次去澳门赌博,“一掷千金,赌注甚至下到上千万元”。
据李建平供述,除部分钱款用于赌博外,其余大多受贿资金被用于购买收藏名家字画、古玩玉器、黄金珠宝、名贵手表,以及大量中外名酒,其酒窖中收藏的各类名酒达数万瓶。
中国新闻周刊引述知情人士介绍称,李建平被带走调查时,办案人员在其办公室内发现五六本护照。他被带走的第一个月,拒不交代问题,甚至几次绝食企图蒙混过关,之后精神濒临崩溃,开始交代问题。
李建平被带走调查后,曾几次企图以绝食来蒙混过关(资料图)
2022年9月7日,兴安盟中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判处李建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建平上诉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22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法核准。
最高法经复核确认,李建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欺骗的手段非法占有国有公司资金14.37亿余元,其中2.8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共计5.77亿余元;挪用公款10.55亿余元,其中4.04亿余元案发前尚未归还;李建平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纵容以赵文远(已判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高院此前在二审判决中指出,李建平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赵文远长期交往、关系密切、相互勾结;李建平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拆迁工程、收购土地、安排工作等方面纵容以赵文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020年12月31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赵文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7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经审理查明,以被告人赵文远为首的犯罪组织,依托酒店、公司等实施一系列有组织、有计划的诈骗、合同诈骗、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聚敛钱财,攫取巨额经济利益;有组织的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小召前街、车站西街、啤酒厂家属楼被拆迁户及玉丰小区居民的合法利益,引发多次群体性上访事件。
最高法认为,李建平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贪污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本案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法核准内蒙古自治区高院维持第一审对李建平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据介绍,兴安盟中院收到最高法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罪犯李建平宣判并执行死刑。临刑前,李建平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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